根据《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 生态环境部令2020年第7号)、《中共清远市清新区委办公室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北部优生态优业态优产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清新委办发电〔2020〕11号)文件精神,我镇起草了《浸潭镇关于推进塑料薄膜和农药包装等农业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时间为2020年12月1日至2020年12月11日。
公告期间,公众可将书面反馈意见或建议投放至党政服务中心意见箱,或通过信函、电子邮件将意见或建议反馈给我镇。
来信来函请寄:清远市清新区浸潭镇人民政府,邮编:511885,联系电话:0763-5630800,传真:0763-5630800,电子邮箱:dzb5630800@163.com。
附件:浸潭镇关于推进塑料薄膜和农药包装等农业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doc
清远市清新区浸潭镇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1日